中国古代进出口贸易管理体制和重要口岸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大分工、国际贸易高度发达的今天,中国已成为世界最大贸易体。但与现代社会相比,中国古代进出口贸易其实微不足道的,贸易商品单一、规模很小,进出口管理体制也很“原始”,本文做一点介绍。
之前谈到,古地中海沿岸区域跨国界商品交换、贸易交流较容易、频繁发达,最终孕育出当代国际贸易的思想观念、行为模式、基本规则。而中华大地特殊的地理环境推动形成自给自足的经济形态、国际商品交换很有限,由此也导致国际贸易管理制度不健全。以下分阶段简要介绍。
1、唐代之前“朝贡”形式的国际贸易管理制度。
中国与世界各地经贸交流历史悠久,但见诸史料的正式开端是“张骞在公元前139至126年出使西域”。随着张骞探索建立稳定、畅通的陆路贸易商路——丝绸之路,汉代国际贸易规模有所扩大,并形成了官方国际贸易管理制度。开始即遵循古老的“列国”交往礼仪、建立“朝贡制度”,西域各国就是借朝贡之名、行贸易之实,形成国际商品交换巨大商机。
汉武帝时为管理国际贸易,在掌管藩属国事务机构“大鸿胪”中增加了管理朝贡贸易的职责,在掌管皇室财政事务机构“少府”中增加了管理海上贸易的职责,它们算是最早的官方国际贸易管理机构,更多则是执法职责。
这种朝贡贸易制度一直延续到明代、有2000年历史。按现代国际贸易理论,它的弊端主要是限制了商业自由和交易规模。因此,中国古代民间“走私”贸易非常多,虽屡受朝廷严厉打击、但屡禁不绝,只是少见于史书罢了。
盛唐时期朝贡贸易继续发展扩大。当时许多国家使节、商贾、学者、僧侣到访,他们交通旅行携带有大量贸易商品。同时,民间私人贸易规模也在扩大。唐朝廷曾在西北设安西、北庭等六大都护府,就有保护贸易通路、管理朝贡贸易职能;唐玄宗时设边疆藩镇,并设“押蕃使”(藩镇节度使兼任)管理边境少数民族和外交事务,也有国际贸易管理职责。
自唐代开始,海上运输取代陆路交通成为国际贸易主要方式:一是航海、造船技术大发展,海运运载量更大、安全性更高,效率远高于陆运;二是7世纪伊斯兰国家纷纷成立、西亚商人活跃,将西亚和东南亚的金银、香料运往中国换丝绸、陶瓷。陆路丝绸之路逐步荒废、而东南海路不断成熟,促进了国际贸易由小宗奢侈品贩卖转向大宗生活品贩运。
2、跨越唐宋元明的“市舶司”国际贸易管理机构。
为应对海上贸易大发展,唐玄宗在广州设立“市舶司”,它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国际贸易管理机构,到清康熙时期才撤销、历时千年。其鼎盛时期是在宋元至明初的400多年间,见证了古代中国宋、元、明三朝海上贸易的繁荣。
唐玄宗虽设立市舶司,但盛唐朝廷认为“与商贾争利非王者之体”,并未过多干预和管理国际贸易、也未征税。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和连绵不断的战事使唐帝国财政困难,便开始通过市舶司、押蕃使在海运、边境“口岸”向商贾征收实物商税即“抽分”,这种实物“海关税”制度也一直延续到清代。
宋代对海外贸易十分重视﹐南宋尤甚。宋代不仅在广州设市舶司,还在杭州、明州(宁波)、泉州、密州(青岛)、秀州(上海松江)等地设市舶司、不过时有停费。南宋时期,在广州、泉州分设福建、广南东路市舶司,具有“总市舶司”的性质,分别管辖其它贸易港口并设场、务。
宋代市舶司的职责主要:一是按商人申报的货物﹑船上人员、目的地,发给公凭文书(出海许可证),并“阅实”回港船舶;二是派人上船“点检”,防止夹带兵器﹑铜钱﹑女口﹑逃亡军人等违禁品;三是对进出口货物“抽分”征税,即按比例抽取实物,再解赴都城即“抽解”;四是按规定价格收买船舶运来的某些货物即“博买”,经抽分、抽解、博买后所剩货物再颁发公凭文书、运销他处;五是主持祈风祭海。
市舶司“海关税”收入是宋代财政收入重要来源,到南宋初年已占朝廷总收入的20%。宋代官方还直接参与贸易活动以增加朝廷收入,北宋时期曾设立机构专门收购进口香料、在国内高价出售、获利颇丰。因具有商业属性,市舶司对招徕商船的有功人员会给予奖励、对营私舞弊也会加以惩罚。
宋代造船业发达,所造海船载重达可300吨,此时指南针也广泛用于航海,从而与海运贸易形成互相促进的局面。此时海上贸易达50个国家、400多种货物,进口有香料、珠宝、药材等,出口有丝绸、陶瓷﹑金属制品等。
至元代,蒙古人更是以鼓励海外贸易著称。市舶司制度较宋代更加严密、成熟。当时与中国建立海运贸易关系的国家已超过100个,贸易规模更加扩大。此时市舶司的收入甚多﹐在朝廷财政开支中占有重要地位。
3、宋代的“榷场”是边境贸易的重要管理制度。
多数学者认为北宋与辽、金、西夏、元等国的贸易活动属国内贸易,并未纳入国际贸易范畴。其实中原王朝与北方游牧民族贸易也是古代国际商品交换中重要且有特色的部分,其主要贸易管理方式就是“榷场”。
榷场是南北宋政权在陆路交界地区所设的互市市场,场内贸易由官吏主持。除有优先权的官营贸易,私商须纳税、领得关引(证明文件)方能交易。北宋刚建立即在境内镇州(正定)设置榷场;澶渊之盟后,宋辽间在宋境内增设雄州(雄县)、霸州(霸州)等河北四榷场和辽境内的新城榷场。南宋与金之间的榷场遍及江苏、河南、安徽、湖北、陕西、甘肃等多处。金灭亡后,南宋一度也与蒙古建立榷场。此外,辽、金与西夏间也设有榷场。当然,榷场外的民间走私贸易也很活跃。
宋代300多年的榷场制度极大促进了边境贸易发展,也壮大了宋王朝的经济实力。当时,中原及江南向北方输出的是农产品、手工业制品、茶叶等,还有海外转运的香料;北方向中原输出的则是牲畜、皮货、药材、珠玉、盐等。
与榷场贸易交替发展,还是重要的“茶马互换”贸易。宋朝廷于山西、陕西、甘肃、四川等地广开马市,用当时已成为少数民族生活必须品的茶叶,大量交换西北及西南地区优良马匹,彻底解决了中原王朝战争、民用马匹短缺问题。
4、明清国际贸易管理制度的倒退。
明代改变了前代大力发展海外贸易的做法,虽仍沿袭市舶司制度,但归地方管理、权力大为缩减。明代还恢复了朝贡贸易(典型如“郑和下西洋”)、一度作为国际贸易唯一渠道。朝贡贸易浓厚的政治色彩极大限制了贸易规模,各国假朝贡、纳贡之名变相开展国际贸易,逐步演变为贸易特许权、营私舞弊滋生。嘉靖年间日本人内部因争夺朝贡权发生战争,由此引发明朝廷实行更严厉的“海禁”,关闭市舶司、暂停朝贡贸易。
这样的做法显然适得其反,“海禁”让海上走私贸易大为兴盛、猖獗,最终演变为“倭寇之乱”。这是国际贸易管理历史上的典型反面案例,确应引以为戒。
清初康熙年间(1685年)撤销了全部市舶司。改为江(上海)、浙(宁波)、闽(漳州)、粤(广州)四处海关管理国际贸易。乾隆南巡时(1757年)在苏州目睹西洋商船络绎不绝、引起警觉,下令只留粤海关“一口通商”,并在广州建立对外贸易专营垄断牙行机构,即“十三行”,此后“十三行”作为中间商控制了所有正规渠道的国际贸易、还自营贸易。这样的举措无疑是国际贸易管理制度的大倒退!
恰在粤海关“一口通商”、“十三行”设立时,西方发生工业革命、国际商品交换空前发展。中国国际贸易管理制度落后于时代,必然导致清王朝经济的衰落、成为鸦片战争的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