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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易经》才明白,当年父亲打我是对的

我小时候虽然有点叛逆,平时不太喜欢听大人们说教,但表面上还算听话,学习成绩也很好,几乎每个学期都是村里第一名。

现在我还想起来每次上台领奖,以及拿到奖状后贴满家里的墙壁时,别人羡慕的眼神。

可是上了五年级后,我的学习成绩却明显退步了,甚至考不上初中(那时是五年制,读初中要通过小升初考试)。

父亲非常失望,在查明原因后更是怒不可遏,狠狠地把我打了一顿,真的把我打晕过去了。当时若不是叔叔婶婶听到了跑来我家拦住,父亲可能还要继续打。

父亲查到的是一个同学带坏了我,教我学会了赌。其实并不是赌钱,那时候大家也没有钱,平时小孩子之间玩扑克牌时,赌的都是一些生活中常见的东西,比如火柴,玉米,黄豆等等。

我11岁那一年,每到周末要是不帮家里放牛,就跟那个同学到处去玩,口袋里装满了玉米粒和黄豆,只要看到有其他小伙伴玩牌的地方都要过去赌一把,心思很少放在学习上了,导致成绩一落千丈。

直到现在我还庆幸父亲把我打醒了,否则我可能越陷越深,就不可能只赌一些黄豆、玉米粒了,甚至可能像村里其他那几个小伙伴一样,不是贩卖某些东西被枪毙,就是嗜赌成性,家破人亡。

后来我只能留级一年,第二年考了高分。在镇上初中读的话是免费的,可妈妈依然借钱带我去县城最好的初中就读。

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我一个学期才能回家一次,这让我彻底跟村里的同学断了来往。

这是我人生经历中的一个小插曲。当时父亲打我时,我是不服气的,即使后来懂事了也只认为父亲是为我好,不让我误入歧途而已,无所谓对错,那是做父亲的本分,严父出孝子,大体如此。

可是当我读了《易经》才明白,父亲当年打我是对的。这不是单纯的一句对或错,而是应当如此,应该打,我欠揍,不打不行,不能心慈手软。

正如古籍《易经》里有句话说的:「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这句话出自蒙卦的第一爻,即初六爻,它的意思是启发蒙昧,施加惩罚手段是有利的,使人免犯罪过,听任其发展下去的话,必然造成遗憾。

我当年跟人学习赌牌,是一种蒙昧,要启发就不能只是说教,必须用手段来惩罚。

父亲不讲那么多道理,对一个11岁的孩子来说再有道理的话也不会长记性,最简答粗暴的方式就是打。

我虽然不赞成别人用打的方式教育孩子,但用一定的惩罚手段还是必要的,做父亲还是有做父亲的威严,这一点一定不要丢。

可惜现在不少人都把孩子当成宝,不让孩子受到一点点委屈,就算孩子犯错了也笑嘻嘻地教导:「下次你不能再这样咯。」

下次他一定继续犯,因为孩子知道即使再犯一次,父亲也还是这句充满慈爱的话,没什么大不了的。

当一家人都对孩子过于宽容,完全没有严父慈母的样子,这个孩子以后到哪里都是要吃亏的,因为他看到整个世界都是坏人,只有父母是好的,父母才是最爱他的人。

比如他长大后进一家公司工作,老板责怪一两句他就受不了了,认为这个老板不懂体谅人,不近人情,于是马上提出离职,回到父母身边哭诉别人对他的不公。

这时,父母还能说「乖,不哭,你不用出去工作了,我们养你」这样的话吗?

相反,当孩子犯错了,你即使不往死里打也要有一定的惩罚手段,才能让他「发蒙」。

这也让他知道不能再这样了,否则就被惩罚,然后再教他怎么做一个好人,他就乖乖往正道上走。

他长大了同样进一家公司工作,老板责怪一两句他觉得合理,就算做不好被骂了,他也觉得比起父亲的惩罚来说算轻了,这个老板真是好人。

如此一来,他除了改错还知道自己没有受到任何不公,他看到的是世上还是好人多。

其实父母对孩子的惩罚,是一种教育手段,它是不可或缺的。《易经》里还有一句话:「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

再严厉的家庭教育,也只是小惩,可能伤点亲情却不失家教,反而让他受到教训之后不犯大错。

保证孩子以后不犯大错,就得在他小的时候去纠正不良习惯,勿以恶小而为之,否则以后受到更大伤害的是他,当然还有父母。

不过曾仕强教授在《易经的智慧》里说到「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时,他对「刑」字的解释为模型的型,利用刑人的意思是自己做出榜样,让别人看到了都说好,达到树立典型去教育人的目的。

黄寿祺、张善文的《周易译注》也是这样解释,这是一种读法。不过我还是认为「利用刑人」,当利用手段去教育人更贴切一些。

因为面对一个还不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对是错的小孩子来说,他的发蒙,且不说他不能树立好的典型了,即使身边有好的榜样,他也不可能悔悟而马上迷途知返,这一点恐怕连大人也做不到。

而在没犯错之前,榜样的力量才有用的,让他知道什么人是好人,做什么事是好的。

所以我倾向于金景芳、吕绍刚在《周易全解》中对这句话的解释:

制定明确、适当的法规,晓示群众,让他们有所约束,有所害怕,不敢肆意妄为,然后才能引导他们接受教化。这时就算不再约束了,他们也不会犯错。

这也是孔子达到的境界:随心所欲不逾矩。

其实普通人做到这一点是很难的,尤其在孩童阶段没有被约束好的话,仅仅依靠讲几句道理去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在必要的时候还得有惩罚的手段。

尤其在明知道不打不行,不打孩子就变坏的情况下,只能打,哪怕「打在儿身上,疼在娘心上」也得打。如果你不打,以后就会有人帮你打他。

他在家里犯了错,走了歪路,你舍不得打,以后上学了有高年级的同学打他,走上社会之后有比他坏的人打他,再下去还有监狱里的犯人打他。

当然,只靠打骂是解决不了教育问题的,大部分时间还得通过教化的方式去教育。可是不管多好的教化方法,还是有奖有罚,让孩子知道怎么做是对的,做错了就得罚。

这种罚不一定是体罚,还有别的方式,目的是告诫他错了要改,不改或改不了就得接受惩罚在,这是底线。在这条线之上,才能谈温和的教化。

一旦他的心里有是非对错的判断标准,即使不再谈惩罚,他也不会犯错,就算做错了也马上意识到不能再错下去,马上改回来,这才是关键的。

我从13岁上初中住校之后,就很少回家,父亲也不再管我,更不用说打骂了。因为他知道打了那一次之后,就把我往正道上赶,而我也长了记性。

父亲还教会了我在做任何事情时,都要先想到让一个好人来做的话,他怎么做,那样我就知道如何去做了。

后来不管升学,填报志愿还是其他重要决定,他都不再过问,我也没有让他失望。虽然我没能大富大贵,但在遇到几次巨大的诱惑,我都能坚守底线。

所以,当我我读到《易经》蒙卦的这句「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时,就有一种亲切感。

也许我的经历不算好例子,可比起到处搜名人例子来解释这句话,我对它的理解更深。

其实精读《易经》或者读别的书,有时候也在读自己。当读到书中的某一句话时,只有先做到反求诸己,想一想它给自己带来了什么变化,对自己有没有用,我这样做了对别人好不好等等,读书才是活的。